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23]11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1-05 16:16

明建许[2023]11号     

三明骐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3年1月5日提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2023年1月5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等规定,经我局审查合格,同意三明骐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新村二期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23]SM0004,有效期至2026年1月4日,现予公布。 

  请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单位(盖章)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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