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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明建许[2020]127号)

2020-03-30 17:1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点击数:

明建许[2020]127号 

三明市华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319,我局收到你(单位)申请康城一品5#、12#楼及地下室商业营业用房行政许可事项所送的材料,本局已于 2020319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法〔2005〕88号)第七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康城一品5#、12#楼及地下室商业营业用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行政许可。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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