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移交承接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3-17 09:20

  因机构改革,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三明市房屋交易中心移交到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移交范围。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审批、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移交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起,由三明市城市管理局承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职责,三明市房屋交易中心不再承担。 

  三、已受理未办结项目。三明市房屋交易中心对 3月30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办结的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内继续完成办理,办理完成后移交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因系统迁移2020年3月30日到3月31日暂停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项业务。 

  四、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受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办公地址:梅列区玫瑰新村51幢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230906。 

    特此通告。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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