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的提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2-26 17:05

  近期我局发现部分建筑业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因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被我局公开通报和拟撤销资质,一年或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我局郑重提醒广大建筑业企业不要盲目相信不法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不要图省事,以免因中介机构代办资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各建筑业企业应当诚信守法,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资质导则》及我局官方网站上的办事指南,自行完成资质申报。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宣讲资质申报要点,细致做好服务咨询工作,同时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闽建筑函〔2019〕11号),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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