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审〔2018〕2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经核查,福建省博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上网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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