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三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岗位证考前辅导培训班的开学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7-31 15:48

明建人才﹝2018﹞1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建[2006]3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培[2006]14号《关于贯彻(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文件精神并应本市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要求,现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将在我市举办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前辅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及条件

  本次举办的培训班遵照施工企业及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培训对象及

  条件如下:

  1、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未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岗位资格的人员,具体为:

  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等。并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B证: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并具有相关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2、所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超过延期复核截止日时间仍未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导致证书失效,需参加培训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教材及方式

  培训教材由省建设厅统一安排,开设《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辅导资料》,考虑到各企业单位人员的工学矛盾,培训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三、 现场审核、缴费时间 

  2018年8月14日全天。

  四、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委托培训函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申请表。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4、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5、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张。6、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张。7、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证书及复印件一张。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张。9、企业法人代表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张。10、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提交任职文件及复印件一张。11、报名汇总表一份。12、缴费汇总表一份。13、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电子相片具体参数要求如下:1、照片分辩率设定为:≥300dpi;2、图片尺寸(像素):宽25*高35(mm);3、文件大小:≤100KB;4、文件格式:.jpg;5、照片底色:白色),(报名时提交的原件核对后退还申请人,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五、 培训地点和联系人

  报到地点在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建设宾馆大楼二楼,三元区城关大桥下江滨路二元路口),联系电话:0598-5157296、8339968,联系人:王华英,传真:0598-5157296。

  培训地点在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第一、二教室(四、五楼)。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省住建厅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最新规定,本次培训采取网络预报名的方式,请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网站选择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从业人员申报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fjjsrckj.com/),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8月14日携报名资料到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审核交款,未从网络报名的不予安排培训考试。

  2、参培人员经考勤、考试及考核合格后,由省住建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为保证出勤到课率,建议市区以外学员住宿统一安排在建设宾馆,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4、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立即通知有关参加培训人员按时报到。  

  注:网络查询: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smsjs.gov.cn/)人事信息教育培训栏目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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