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并举”,推进“房长制”落地见效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5-10 16:58

  市住建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文件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农村建房安全的政治责任感。2021年,围绕“盖好农村房”的工作目标,创新推行县乡村三级“房长制”,着力建机制、破难点、强担当,实行清单化履职、流程化监测、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监督“五化并举”,把“房长制”措施落到实处、抓在日常,着力解决农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房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一、“定责+会商”促部门履职清单化。一是明职责。全面落实“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理清农房建设中参建主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等各方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事项,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全部纳管、分类分级”的原则,将农村在建房屋的质量安全全部纳管。二是勤会商。市县两级“房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农村建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辖区“房长制”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农房管理问题。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强化担当,通过工作会商,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增强共管合力。

  二、“线下+线上”促动态监测流程化。一是五级网格化巡查。全市137个乡镇(街道)实行“县房长、乡房长、片房长、村房长、村级哨兵”五级网格员巡查,建立“网格巡查+卫片核查”农房巡查机制及“乡呼县应”的“两违”执法协同机制,对在建农房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全市累计排查在建农房3318栋,移交处置“两违”建筑445栋,有效处置危房1405栋,农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二是“智慧房长”监测。采用“互联网+”管理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农房数字化动态监管平台作为农房管理“管家助手”,将农村建房申请审批、网格巡查、“四到场”督导、工匠管理、监督考核、应急处置等全方位纳入动态监管,按“任务-执行(整改、处置)-归档(反馈)”流程化执行,做到实时留痕与闭环管理,形成“全覆盖巡查 、常态化监测”的农房安全管理体系,大幅提高管理效率和监测信息化服务水平。

大田县均溪镇在建农房网格化巡查

智慧房长监管平台

  三、“监管+指导”促技术服务专业化。一是引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监理机构、建筑安全专家包片指导等方式,填补农村建房“无专业的人管”的监管空白。全市各县(市、区)均配备乡镇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对“四到场”特别是施工关键环节实施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服务。二是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房长办通过建立技术支撑群,属地建筑专家入群并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技术指导,提高整改效率,提升辖区工匠业务技能水平。

泰宁县第三方监理机构在开善乡儒坊村现场安全监管


技术支撑微信工作群技术指导交流

  四、“培训+评价”促工匠管理规范化。一是培训提技能。通过制作动画视频、专家授课、警示教育、现场实操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9400余名,提升工匠技能水平。二是评价提质量。各县(市、区)成立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建立健全工匠评价管理机制,将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纳入工匠评价体系,通过星级评价制度约束并激励工匠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行为,强化源头管控。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形式多样


工匠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五、“考核+运用”促工作监督常态化。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市县两级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市级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案督查等方式对县级“房长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县级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联系协调和定期对“乡房长”责任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机制,确保“房长制”取得实效。二是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农村项目资金、指标分配等挂钩,对“房长制”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推动“房长制”长效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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