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员上阵 全力以赴 欢迎监督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6-02 17:49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员上阵,全力以赴,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20个问题,走深走实解决民生难题、提升服务水平、增效中心工作。现将我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相关举措公布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全面开展排查。以迎接国务院考核为切入点,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将欠薪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二是推动信息化管理。要求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落实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情况和不落实项目。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公开反映欠薪投诉电话和邮箱,同时推广通过微信小程序“福建人社”的“欠薪反映”在线举报。

  2.实施项目: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

  3.责任单位:建筑业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关于解决群众接送儿童放学时“日晒雨淋”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组织相关设计人员了解市区小学、幼儿园家长等候区现状,编制市区小学、幼儿园风雨连廊规划。结合市区已建风雨连廊样式设计三种样式风格,通过市教育局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二是实地踩点,了解需求。明确选址后,联系市教育局、相关设计人员实地查看项目建设现场,邀请各学校负责人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充分了解各学校实际建设需求。三是加强协调,推进建设。建设过程中,安排专人跟进、协调,解决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市教育局、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学校进行沟通,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2.实施项目:在市区小学、幼儿园家长等候区增设10座风雨连廊。 

  3.责任单位:项目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8月

  三、关于解决群众在老旧小区缺少老年儿童微游乐设施问题

  1.方法举措:以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老人、儿童微游乐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公共空间不足,通过拆除柴火房、违章搭建等方式,增加公共空间,满足居民生活休闲娱乐。多渠道宣传老旧小区改造重大意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共建,营造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实施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设老人休闲活动场所36处,儿童微游乐设施9处。

  3.责任单位: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关于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出门难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根据2019年三明市住建局制定的《三明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简化版工作流程》,最大程度简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流程,通过组织小区听证会等方式协调解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矛盾,大力支持既有多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二是对与老年人、残疾人年自主安全的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以及没有无障碍设施或无障碍设施不合格的坡道、楼梯、电梯、扶手梯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增设并改进商场、医院、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活动。 

  2.实施项目:通过听证方式为街道社区解决增设户外电梯约12部,2021年安排108个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3.责任单位:科技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市区建筑工地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1.方法举措:根据《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建筑工地围挡建设和管理,规定建筑工地围挡的选用材料、围挡高度、围挡喷淋、公益广告设置面积和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基本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提升标准和安全标准,解决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优化美化市容市貌,创建绿色宜居城市,同时,在市区重点地块建筑工地围挡做好“学中共百年党史、讲苏区红色故事”等宣传工作。 

  2.实施项目:市区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围挡增颜提质项目。

  3.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安站

  4.完成时限:2021年9月

  关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

  1.方法举措:针对市区中低收入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困难问题,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增强我市住房保障能力,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在明居住的幸福感、获得感。 

  2.实施项目: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

  3.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关于解决群众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一趟不用跑的问题

  1.方法举措: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改造升级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系统对接,实现与不动产实时验证、购房人资格核验、房源挂牌登记、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约(买卖双方、基于中介)、合同备案等功能,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开展二手房网签新模式,最终实现网签合同自动备案。 

  2.实施项目:优化升级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

  3.责任单位:房屋交易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八、关于解决群众深入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需求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及时多渠道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政策。二是督促县(市、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掌握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征迁案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三是指导两区在开展征迁工作时,利用入户宣传、问卷调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标语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让群众懂政策、知权益。 

  2.实施项目: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宣传。 

  3.责任单位:房屋征收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九、关于解决群众反映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未收集、污水横流的问题

  1.方法举措:新建一批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标改造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打包一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项目,以建宁、将乐、泰宁、明溪、永安、尤溪为第一批任务,力争将6个县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后期运营维护管理,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提升我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2.实施项目:全市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50公里,建宁、将乐、泰宁、明溪、永安、尤溪等6个县(市)实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项目。

  3.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关于解决群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指导不足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小组,加快审批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二是推动市政公用部门在项目选址阶段提前主动开展项目用水、用气技术指导;三是加大改革政策和审批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一线审批人员、代办服务队伍以及重点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报建人员的业务培训。

  2.实施项目:三明贵溪洋规划七路等

  3.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一、关于解决群众关注的消防技术服务问题

  1.方法举措:消防验收是一项责任重大、环环相扣、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工作,是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为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实现便民利企,抽调专家协助开展消防验收前的技术服务工作(提前技术服务由建设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提出申请,不作为申请消防验收的前置条件)。 

  2.实施项目:全市重大重点项目

  3.责任单位:消防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二、关于解决“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问题

  1.方法举措: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城建档案网络查功能,方便利用者通过网络窗口(住建局网或E三明)查询全市城建档案,真正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实施项目:建设城建档案网络查询系统。

  3.责任单位:城档馆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三、关于解决群众关注城市供水水质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通过供水企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营业厅公示每日水质信息情况;二是在住建局网站及时更新、完善供水水质信息,公布水质抽查结果;三是充分利用省住建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时通报城市供水水质信息。

  2.实施项目: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布。

  3.责任单位:节水站

  4.完成时限:2021年7月

  十四、关于解决群众关注上河城居民用气气价高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督促供气企业做好上河城燃气管网的改造工作;二是做好天然气置换方案,将整个小区的液化气全部置换成天然气,从而降低了居民的用气价格。 

  2.实施项目:城区天然气置换。

  3.责任单位:燃管站

  4.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十五、关于解决群众关注的及时更新工程造价信息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进一步拓展造价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建材(设备)条目在省造价总站给定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梅列、三元城区的具体情况重新梳理、调整,增加墙体(砌筑)材料、市政石制品等有本地特色的地材条目,采集、编制、发布综合单价,以月为频度及时更新主要建材(设备)综合价格信息;是督促、指导三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其网站上建材(设备)生产(经销)商发布品牌价格信息时存在的价格虚高、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实施项目: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及时更新工程造价造价信息。

  3.责任单位:造价站

  4.完成时限:202112

  十六关于解决特种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证(架子工)紧缺急需考核事项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为解决企业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和特种从业人员(架子工)紧缺问题,在确保特种从业工人持证规范上岗前提下,解决三明市三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中特种从业人员(架子工)持证上岗的燃眉之急。 

  2.实施项目: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岗位(架子工)考核发证。

  3.责任单位:人才服务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十七、关于解决群众了解知晓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问题

  1.方法举措: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分解普法任务,明晰普法责任科室及单位,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法律施行等重大活动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走上街头,面向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对住建行业涉及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引导和帮助民众了解知晓相关的法律知识。 

  2.实施项目:普法专项工作。

  3.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八、关于解决群众反映申报土建专业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的问题

  1.方法举措: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文件精神,多渠道多层次引导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确保每年继续教育学时达90学时以上。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土建专业职称评审时一时无法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可采用信用承诺制的方式予以替代,开展无纸化评审工作,减轻群众负担。 

  2.实施项目:精简土建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

  3.责任单位:人事科

  4.完成时限:2021年8月

  十九、关于志愿服务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的问题 

  1.方法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宣传贯彻《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好“志愿三明”信息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将个人志愿服务时长纳入二级绩效考核。采用“党建+志愿服务”模式,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实施项目:结合疫情防控、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传统节日振兴、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垃圾分类等文明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责任单位:党办

  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十、关于解决局大楼周边群众反映停车难和如厕难问题 

  1.方法举措:积极推进单位停车场和卫生间免费错时开放。局大楼一楼卫生间全天免费对市民开放,停车场节假日全天对市民开放,工作日期间对市民错时(下班时间)开放。在局大门口显著位置统一安装标识牌和导示牌,方便市民就近使用。

  2.实施项目:推进局大楼停车场、卫生间向社会错时开放。

  3.责任单位:办公室(财会中心)

  4.完成时限: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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