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南禹)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3-05 16:51

明建许改〔2020011 

福建省南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下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信〔2019160号),经三明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随机抽取,你公司被列为三明市2019年下半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对象。据此,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 

  经查,你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97号)第六点,现督促你公司及时整改。在15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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