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整改情况核实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12-12 16:53

明建许函〔2019〕0615号 

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11月21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明建许改〔2019〕116号),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情况反馈报告。经核实,你公司建造师满足要求,可按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承揽业务。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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