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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虬龙展旺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2018-06-01 17:2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点击数:

明建审〔2018〕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经核查,福建虬龙展旺建设有限公司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上网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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