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6-05 11:39

〔2019〕17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深入开展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根据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46号)及省住建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年初布置的质量安全“五抓五落实”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网络宣传、安全知识普及、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三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2019年6月,全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明市住建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组委会,市住建局党书记、局长林大茂任组委会主任,其他局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局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单位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各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深入燃气企业、储罐站等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宣讲活动。建筑施工、城市供排水等重点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讲,向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积极发动住建各行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给全体职工上一堂“安全课”,与各安全生产一线岗位人员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等,促进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一是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有关单位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条幅、LED字幕、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多种方式,营造出安全月活动浓厚氛围。督促各行业企业,结合实际,采取各类宣传方式,充分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技能知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是发动企业举办“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企业职工、一线工人等各类群体,现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3.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一是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可联合工会部门、企业,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是发动企业举办岗位安全生产技能竞赛,评选安全生产岗位标兵,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岗,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市住建局将于6月下旬将组织我市施工企业参加全省建设行业“塔吊工”岗位技能竞赛。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23日在全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专项应急演练,建筑施工、供水行业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行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重点是安全生产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一线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示范引领活动。深入挖掘安全生产工作到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广泛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于6月底召开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观摩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加快企业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开展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活动。各行业企业负责人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至少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检查指导,并按规定留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开展抽查,对发现企业负责人未落实工作,检查走过场,或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1.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和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根据市局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五抓五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清零”,为三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一是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住建行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集中开展住建行业危化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半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在建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要在“安全月”期间,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外架、建筑起重机械、临电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防汛重要部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落实。各县(市、区)住建要加强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抽查巡查,市住建局将6月中下旬组织全市督查。三是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9〕45号)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

  2.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省、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历次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及“黑名单”管理手段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3.推动做实做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房屋安全法规政策宣教,进一步促进房屋业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发挥住建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各地加大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加快重大危险房屋分类处置工作,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房屋“四个一律”处置措施,确保大汛、强台风来临前,全面、彻底整治、化解重大房屋安全隐患,2020年3月份前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系列活动,是有力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的重要举措。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提升活动实效。县(市、区)住建局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整体联动,确保“安全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县(市、区)住建局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市营造关心住建安全生产、参与住建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确定1名联络员报送市局安办。6月份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材料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廖育申;电话:8594849;邮箱:smza8592025@163.com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

  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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