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2-15 17:04

〔2019〕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铁办、通讯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传达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严守底线,保持高度警惕。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把防范较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动企业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严查隐患,强化风险防控。当前是生产建设旺季,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主管部门针对目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坚决停产整顿。

  三、严格执法,压实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盯紧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采取严厉的监管执法措施,依法依规,该停工整顿的要停工整顿。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现场组织和安全管理,督促各环节各岗位人员克服侥幸和大意心理,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闽建建〔2019〕1号请自行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水利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三明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三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19年21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