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筑〔2018〕19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9号)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市住建系统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简化审批流程。自2018年11月1日起,房建市政工程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实现“一趟不用跑”。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和“差异化管理”等监管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闽建建〔2018〕36号请到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自行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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