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9-27 10:56

建筑〔2018〕18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庆节临近,为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提前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再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工地及景观改造工程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节日期间要落实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杜绝盲目赶工抢工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省厅要求20181030日前,在我省辖区内有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须带队抽查本企业至少一个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省外企业可委托驻闽机构实施),并在动态监管系统留痕,未按要求落实的给予不良行为信用扣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节前要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该停工的坚决停工。

  三、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企业开展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运行安全监测,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结合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景区景点、城市公园、动物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游览游乐设施和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隐患。加强节日期间游客疏导和分流,提前制定安全管控方案,举办大型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控制高峰时段游客量,加强疏导监控、信息发布和紧急救护,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城市危险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杜绝跨塌事故发生。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确保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加强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的巡查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

  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督促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完善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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