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钢结构网架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7-03 16:26

  建筑〔2018〕11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钢结构网架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筑〔2018〕69号)和《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综〔2018〕2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钢结构网架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立即安排部署,科学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在建项目有关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抓好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市局将结合半年检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无手续的违法在建施工工程要责令立即停工,严厉处罚。对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每月29日前将在建钢结构网架工程统计表(附件1)和钢结构网架工程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局质安办,并于9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联系人:廖育申,电话:8594849,电子邮箱:smza8592025@163.com)。

  明安委办〔2018〕58请自行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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