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筑〔2018〕11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通报机制的通知》(闽建建〔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贯彻,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市局将从2019年第二季度起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本辖区范围内上季度房建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评价得分值由低到高排名前列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名单,并抄报项目所在地政府。
闽建建〔2018〕23号文请自行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站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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