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筑〔2017〕10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贯彻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明汛电〔2018〕21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印发李德金副省长在省防指防汛会商暨全体成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明汛电〔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本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集中开展全面、系统防洪排查,做好防灾避险工作,确保本行业防洪防暴雨安全。
明汛电[2018]21号、明汛电[2018]19号文件请自行登录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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