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1-20 15:25

  引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jj.s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53000;电话:85947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秉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重点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布《2024年度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示》,涵盖市住建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全年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其他文件28条。同时,我局按季度规范填报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流程,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和群众线上来信来访邮箱提醒服务,及时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诉求事项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部门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全链条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全年开展5期意见征集、1期政务访谈,发布行业政策解读7条,更新动态信息84条;设置12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文件1000余条。此外,我局还开设企业资质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栏,全年共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4597件,每月定期发布当月许可和服务事项审批情况。2024年新增公布符合公开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馆藏档案目录62条,累计16675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完成市住建局网站的建设改版,依托全市统一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积极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关于住建系统的内容建设。二是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三明市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三明市城建档案查询系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系统与市住建局网站对接,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信息系统平台服务作用,推动政企、政民交流。三是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信息更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和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消除网站栏目“僵尸”“睡眠”等现象,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同时,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10

1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亟需做精做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ntgf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更好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住建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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