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8 16:37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jj.s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65001;电话:85847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全年开展6期意见征集、1期政务访谈,发布行业政策解读5条,更新动态信息79条;设置11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文件2000余条。开设企业资质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栏,全年共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34345件,每月定期发布当月许可和服务事项审批情况。2023年新增公布符合公开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馆藏档案的目录77条,共计166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方面完善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事项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另一方面开通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群众线上来信来访邮箱提醒服务,及时办理解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诉求事项6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部门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二是全链条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我局的门户网站依托全市统一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较好地解决信息共享难、分散建设资金投入大及安全保障不到位等实际问题。二是积极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三明市土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三明市城建档案查询系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对接,充分发挥我市建设行业信息系统平台服务作用,推动政企、政民交流。三是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信息更新,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投诉管理,进一步增强了网站便民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7

35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整体状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获取政府信息需求上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亟需做精做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更好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住建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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