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1-15 11:09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报告如下。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jj.s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65001;电话:858472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等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涉及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分解给各科室,确保实现全面公开。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完善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推进一手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日报数据自动联网传输直报,每月定期发布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成交面积、价格和商品房库存等市场信息。与主要媒体合作,在“三明日报”定期开设房地产专版,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公开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法定条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营销行为的通知》、《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通知》等,公开政府宏观调控监管的措施、决心和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厅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的方案》《关于撤销易杰优置业公司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的通报》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市场集中整治,严查严办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12345平台和信访事项承办,公开回应市民关注和投诉的房地产热点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政务公开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策制定和执行公开透明,局集体研究制定的的事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加强预期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二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建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机制,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权责清单的编制与推进简政放权相结合、与强化工作责任相结合、与理顺事权关系相结合、与规范办事流程相结合、与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对每项权力设立的依据逐一进行审查,共梳理出权责清单事项406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25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26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公共服务事项26项,其他权责事项38项),并通过三明市政府网、三明市住建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今年88件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全文网上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通过在政府和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明建法〔2016〕10号)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建法〔2016〕23号),认真开展日常业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分别开展每年度的岩土勘察现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质量检查,共抽查47个项目(其中岩土勘察16个、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26个、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质量5个),抽查勘察企业19、设计单位30家、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2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2家,抽查结果予局网站进行公示。

  4.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按照市财政局布置要求,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已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

  (2)配合市发改委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公示。2018年7月1日至11月28日,完成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等重大建设项目变更共8项。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设保障性住房网上公开专栏,发布市区保障房项目建设情况、办事指南、政策公开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社区在公共场所张贴受理通告,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场所公示受理、初审、复核名单等信息。及时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在当地建设或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六公开”。截至目前,全市公开保障房政策、房源分配、房源退出等信息共97条。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已在市本级、永安市上线试运行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设危房改造专题专栏,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农村危房改造月进度报表及时公开到市政府和局网站,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村、镇、县三级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和规范信息档案。建立农户档案管理及补助资金使用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农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和资金分配信息公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到户,并准确录入全省扶贫在线监管系统我市2018年已开工1588户农村贫困农户危房,竣工1303户,已经村、镇、县三级公示。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局属各单位指定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照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密切配合局公开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题。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信息更新,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微信日常监管和维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投诉管理,进一步增强了网站便民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2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条;行政执法行为类信息7条;网站公开1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主要采取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主要采用门户网站公开和送交纸质文件给档案馆、图书馆公共查阅场所等形式。此外,还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以及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等形式公开。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6条,包括《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补充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等。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1月15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在线互动访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我局还通过电视台、在线访谈、12345、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运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各大网络媒体,局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政策、建筑业政策等政府交办、群众期待便民利民服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全年回应社会关切716条,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受理反馈率100%。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网上申请受理2起,已按时办结。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累计受理4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方式和渠道,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覆盖面。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各科室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组成要素。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2

  18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2

  18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2

  3.信函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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