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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5-01-05 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点〔201470号)要求,特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报告如下。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留言反映或者直接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65001;电话:8584725)。

一、概述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以建设公开透明政府部门为立足点,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对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我局将59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限801.5天。法定时限为1124天,现承诺时限为322.5天,与法定时限相比,已压缩至28.7%。我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为方便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到场办证的客户,实行延时服务,每周六上午照常上班,解决了正常工作日需坚守岗位无法前来办证的客户的实际困难。目前这一做法在全省同行中尚属首家。

)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对于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除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我局将决策与执行过程公开。同时,通过三明建设信息网开辟“群众留言”、“法律法规”等栏目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与宣传。今年,我局对市民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进行全程公开。

1.完善政策体系。制订出台了三明市人民政府《三明市区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三明市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等文件,对现有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住房政策进行修订与完善,并将申请的准入条件在市住建局和市政府网站公开,将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纳入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查范围,真正建立了住建、民政、公安、工商、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参照市区多部门审查制度修订相关政策。

2.严格资格审核。一是优化审核流程。根据多部门联合审查的需要,重新优化并公布了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流程,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审核时限。二是强化联审公示。市本级实行街道办(乡镇)、区、市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各县(市)实行社区、县两级审核、公示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投诉,组织人员走访入户的方式,进一步筛查、核实申购人信息,确保审核不错不漏。三是完善档案登记。根据申请、审核资料,一户一档建立档案,使保障对象有凭证,申报资料有档案,审查资料有记录,确保了准入和退出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四是落实举报核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投诉,组织人员走访入户的方式,进一步筛除利用虚假材料及信息骗购、骗租行为。

3.推进过程公开。通过实行申请、审核、分配“全过程公开”制度,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一是政策公开。有关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在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房源情况、申请信息、审核结果第一时间在主要新闻媒体、社区公告栏、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让申请、审核工作更透明。三是选房公开。公开选房程序和选房过程,政策优先或评分高的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人员通过公开抽取选房顺序号的方式,按顺序选房。四是结果公开。选房顺序号及选房结果在选房现场直接公开,监察部门、公正部门全程监督,体现公平公正。我局通过分配工作全程公开方式接受民众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三明建设信息网上设置“行业动态”、“建设动态”、“公示公告”、“招标投标”等栏目,及时将最新的建设行业信息在网站上公布,深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企业及时了解所需信息。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我局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三明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5条;住房保障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网站公开20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住房保障事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主要采取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在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发生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累计受理2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自《条例》实施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累计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调配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激励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工作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新闻媒体公开形式。要进一步突出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行重大活动、发生重大事项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8

8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8

8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1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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