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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1-01-20 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0〕9号)要求,特编制三明市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陆三明市建设信息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登陆三明市建设信息网留言反映或者直接与三明市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邮编:365001;电话:8592146)。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向市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对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对于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除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我局将决策与执行过程公开。同时,通过三明建设信息网开辟"群众留言"、"法律法规"等栏目对政策进行解读与宣传。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三明建设信息网上设置"行业动态"、"建设动态"、"公示公告"、"招标投标"等栏目,及时将最新的建设行业信息在网站上公布,深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企业及时了解所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三明建设信息网建设,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局加大对软硬件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新增服务器一台,配备专业防火墙,为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相应的特质保障。网络管理人员加强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在第一时间更新相应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大新闻媒体报道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在全市建设系统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以新闻座谈会、新闻通气会的形式,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我局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调整充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三明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住房保障类信息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2条;网站公开100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住房保障事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主要采取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在三明建设信息网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累计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自《条例》实施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累计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自《条例》实施至今,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及有待继续充实;二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有待继续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继续拓展。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公众更明白依申请公开的范畴与申请途径,避免出现资料不齐、申请错误等情况,以便申请人及时、准确地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新闻媒体公开形式。要进一步突出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行重大活动、发生重大事项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00    222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0     0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0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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