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5-12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 明建办函〔2025〕3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明建办函〔2025〕23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闽建筑〔2024〕23号)、《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检查法,检查范围涵盖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和成果文件质量等方面。我局对在我市开展造价咨询活动的造价咨询企业及其造价从业人员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全市共收到297家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自查自纠报告,从中抽取126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随机抽取10家企业的10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抽取专家对其编制质量进行量化考评,其中60分及以上的8个,60分以下的2个(详附件1)。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组织机构设置齐全,能自觉接受行业管理,能够依法经营,未发现“转包承接造价咨询业务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过程签署虚假成果文件”等;但也发现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个别企业存在部分项目成果文件未及时上网备案或未上网报备;部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签署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核查时编审注册造价师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等。
二、存在问题
(一)现场核查方面
在随机抽取的126家企业中:
1.9家企业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详附件2)。
2.11家企业存在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或制度不完善(详附件3)。
3.27家企业存在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详附件4)。
(二)在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方面
1.工程量清单方面。存在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项目特征未描述或描述不完整;清单单位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未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清单单位等。
2.计价定额方面。存在定额套用不准确,定额换算错误等。
3.计价规定方面。编制说明未按规定范本格式编制或完整性不符合要求;同种材料存在不同单价等。
4.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方面。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相关规定计取;土方外运运距未明确、弃土受纳费等未计取也未有合理性说明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量化考评分值60分以下的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晟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曝光通报,督促其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编制水平。
(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未建立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或制度不完善,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的企业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并适时增加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管理(详附件2-4)。
四、有关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深化业务知识学习,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控制度,全面增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日常监管,推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能力与业务质量双提升,助力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提档升级。
附件:1.2025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结果一览表
2.2025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中未配备专职专业人员企业名单
3.2025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中技术档案和质量管控制度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4.2025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中注册造价师未在成果文件签字或现场核查时注册造价师未在现场企业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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