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规范抢险救灾表扬工作机制的通知
明建〔2020〕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提升全市住建系统应急救援能力,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抢险救灾活动工作机制和表扬机制,切实做好行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

  一、建立应急队伍库

  各县(市、区)住建局健全完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建立本辖区应急抢险队伍库、专业技术人员清单和大型机械设备清单(样式见附件1),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每个县原则上不超过10家。各县(市、区)参考以下要求,择优选择企业入库:

  (一)企业资质:以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主;外地企业在我市稳定经营3年以上且设有分公司优先入库。

  (二)技术队伍要求:企业自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5名,自有工人10名以上的优先入库,每家企业一并推荐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应急抢险专家;

  (三)设备要求:企业自有大型机械设备5台以上(主要指推土机、挖掘机、渣土车等大型设备)优先入库;

  二、加强日常管理

  (一)服从调度。入库企业需承诺无条件服从属地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调遣,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应急响应启动时,各企业要做好人员24小时值班,抢险队负责人要保持手机畅通。在主管部门指令下,迅速组织临近救援设备、人员、物资,投入应急抢险救援。

  (二)加强管理。入库企业要健全完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明确应急组织,扩充救援设备及人员、物资,完善应急预案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习,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队伍救援实战能力。

  三、注重材料收集

  各县(市、区)住建局在收到县级及以上防指或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开展抢险救援指令, 或者本级住建领域出现需要救援的灾情险情时,迅速组织本辖区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参与抢险救灾企业应及时做好记录(见附件3),及时收集相关影像资料。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媒体加强信息发布,积极宣传住建系统以及建筑业企业参与救灾情况,传播正能量,正面宣传建筑业企业参与抢险救灾的事迹。要重视培训工作,汛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安全常识教育,学习运送物资及地质灾害点抢险技巧,有效提升抢险队伍的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

  五、规范推荐程序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当年无不良记录(含发生安全事故、税收、讨薪等方面);

  2.服从属地政府指挥,事前有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

  3.企业能提供详细的抢险救灾工程量清单以及影像材料;

  4.优先从各县(市、区)抢险应急库中推荐企业。

  (二)推荐依据

  1.积极主动和自愿无偿参与抗洪抢险救灾,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决策科学、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弘扬社会正能量,充分体现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深入抗洪抢险一线,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安全转移等工作,在抗洪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

  3.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号召,无偿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出色完成各项抢险救灾任务,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得到人民群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推荐程序

  1.申报。由企业认真填写《全市建筑业企业抢险救灾先进单位申报表》、做好协审工作并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一份报送属地住建局。

  2.审核。各县(市、区)住建局对企业先进事迹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贡献大小排序汇总,提交属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3.公示。属地人民政府对拟推荐的抢险救灾先进单位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盖章上报。

  4.表扬。市住建局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推荐抢险救灾先进单位报市政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扬。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建局应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每年3月前调整辖区应急抢险队伍名单,收集汇总应急抢险队伍专家、设备、物资报表,每年汛期来临前及时将附件1、2报送市局建筑业科。2020年3月31日前需将附件1、2报送到市局建筑业科(邮箱:smza859025@163.com)。

  附件:1.辖区抗台防汛应急抢险专家、抢险队伍库

  2.抗台防汛工作应急联动单位、应急设备物资一览表

  3.抢险救灾日常工作台账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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